种植课堂地理标志保护产品nbsp
地理标志保护产品蒲江丑柑生产技术规范前言本标准根据《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和GB/T《地理标志产品标准通用要求》制定。本标准按照GB/T1.1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由蒲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本标准由四川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批准。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蒲江县农业和林业局、蒲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雷清良、黄晓娇、袁蓓蓓。本标准为首次发布。地理标志保护产品蒲江丑柑生产技术规范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地理标志保护产品蒲江丑柑种植所要求的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术语和定义、自然环境、建园、种植管理、病虫草害防治、采收、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标志、包装、运输、贮存。本标准适用于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批准保护的蒲江丑柑。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标准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标准。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标准。GB/T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铅的测定GB/T.15食品中镉的测定GB/T.蔬菜、水果中甲基托布津、多菌灵的测定GB/T柑橘鲜果检验方法GB/T新鲜水果和蔬菜取样方法GB/T鲜柑橘NY/T绿色食品产地环境质量NY/T绿色食品农药使用准则NY/T绿色食品肥料使用准则NY/T蔬菜、水果中吡虫啉残留量的测定NY/T蔬菜、水果中克螨特残留量的测定气相色谱法3 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蒲江丑柑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限于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批准的范围,即四川省成都市蒲江县现辖行政区域范围,见附录A。4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4.1蒲江丑柑在本标准第3章规定的范围内栽培的晚熟杂交柑橘。4.2主干植株从地面到分枝部位的茎干。4.3主枝着生在主干上,是侧枝和结果母枝承受重量的主要骨架枝。4.4伤果因外力造成损伤的果实。4.5病虫果遭受病虫危害,造成受损的果实。5 自然环境该区域位于东经°19ˊ至°41ˊ和北纬30°05至30°21ˊ之间,海拔m~m,地貌以平坝、低丘为主。区域气候属亚热带季风性湿润气候区,年平均气温16.2℃,平均降雨量为㎜,空气相对湿度85%,日照时数4.7小时,常年无霜期天;土壤主要为紫色土,土壤肥力较高,土壤质地为中壤土,耕作层有机质含量≥15g/㎏,pH值6.0~7.5;水资源丰富,水质纯净清澈,无污染。6 建园6.1 环境要求应符合NY/T的规定。6.2 园地规划园区的种植行向坝地采用南北向、坡地采用等高栽植,配置田间工作房、作业道、灌溉(排水)渠道等。6.3 栽苗前土壤准备6.3.1 改土先地块平整,亩施有机肥kg~kg,培肥土壤。6.3.2 起垄6.3.2.1 砂壤土的厢面起垄成龟背形浅垄,垄高20cm~40cm,园区地势低洼处设置深50cm~70cm的主排水沟。6.3.2.2 粘土的厢面起垄成龟背形高垄,垄高30cm~50cm,每两行之间设置一条沟深50cm~70cm主排水沟。6.4 种苗苗木高度50cm以上,嫁接口上2cm处粗度0.6cm以上,纯度%,生长健壮,检疫合格,无危险性病虫害;提倡使用容器苗。砧木为红桔或香橙。6.5 栽植时间春、秋两季栽植为宜。6.6 栽植密度根据立地条件、土壤地力而定,亩植80株~株、行距3m~5m、株距2m~2.5m。6.7 栽植方法苗干直立,根颈高于地面10cm~15cm,根群均匀分布、舒展,根系与泥土紧密接触,用细土压实,灌足定根水,薄膜覆盖,植后适时浇水,保持土壤湿润。7 种植管理7.1 幼树管理7.1.1 施肥前1年~2年以氮肥为主,促进树冠生长;挂果前一年增施磷肥、钾肥和有机肥。采用薄施勤施的方法。7.1.2 整形修剪幼树整形采用自然开心形,在整形带培养2个~3个主枝,第二、三年配好主枝和侧枝。随时抹除主干与树冠内位置不当的枝芽,1年~2年生的树疏除花蕾。7.2 结果树管理7.2.1 施肥按NY/T的规定。在增施有机肥、生物肥的基础上,施肥比例按氮、磷、钾为1.0:0.6~0.8:0.8~1.0,做到平衡施肥,春肥占30%,夏肥占30%,秋肥占20%,越冬肥占20%。7.2.2 整形修剪2月上旬~5月上旬用揉、拉、撑、吊等方法开张树冠;开花前疏除部分强旺春梢,5月~7月抹除夏梢;9月以后抹除未成熟的晚秋梢;采果后及时剪除病虫枝、密生枝、衰弱枝、多余主枝、交叉枝、重叠枝。7.2.3 疏花疏果开花前疏除畸形花、弱花、无叶繁花等。幼果期多次疏除病虫果、丛生果、畸形果、弱小果等,使叶果比达到合理比例,亩产量控制在1kg~kg。7.2.4 留树保鲜在10月中旬至霜冻前,采用防水纸袋单果套袋。8 病虫草害防治8.1 防治原则坚持预防为主,综合防治,按照病虫害发生的特点,以农业防治、物理防治、生物防治等绿色防控措施为基础,科学合理使用化学防治,有效防治病虫草危害。8.2 植物检疫从外地调运的苗木及其他繁殖材料应经过检疫,不得带有检疫对象(如溃疡病、黄龙病等)。8.3 农业防治通过合理的土、肥、水、修剪、生草栽培等措施,增强树势,提高树体抗逆能力,营造不利于病虫孳生蔓延的园内小气候。采取剪除病虫枝,清除病虫果、落地果,翻耕土壤等措施,杀死病虫残体,减少病虫草侵染源,抑制病虫害发生。8.4 物理防治安装灭虫灯,使用粘虫板、食诱剂等方法诱杀害虫,人工捕捉害虫。8.5 生物防治采用生物农药、性诱剂、释放天敌等措施控制病虫害。8.6 化学防治8.6.1 用药原则按NY/T的规定。使用植物源农药、矿物源农药、生物农药、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禁止使用剧毒、高毒、高残留(或有三致作用)农药。8.6.2 注意事项8.6.2.1 加强病虫害的预测预报,做到有针对性的适时用药,减少用药次数和用量。8.6.2.2 根据天敌发生特点,合理选择农药种类、施用时间和施用方法,保护天敌。8.6.2.3 注意不同作用机理的农药交替使用和合理混用,以延缓病源菌和害虫产生抗药性,提高防治效果。8.6.2.4 严格按农药的使用说明施药,严控农药安全间隔期。8.6.3 禁止使用的农药包括六六六、滴滴涕、毒杀芬、二溴氯丙烷、杀虫脒、二溴乙烷、除草醚、艾氏剂、狄氏剂、汞制剂、砷、铅类、敌枯双、氟乙酰胺、甘氟、毒鼠强、氟乙酸钠、毒鼠硅、甲胺磷、甲基对硫磷(甲基)、对硫磷、久效磷、磷胺、甲拌磷、甲基异柳磷、特丁硫磷、甲基硫环磷、治螟磷、内吸磷、克百威(呋喃丹)、涕灭威、灭线磷、硫环磷、蝇毒磷、地虫硫磷、氯唑磷、苯线磷、三氯杀螨醇、氰戊菊酯、胺苯磺隆、氯磺隆、甲磺隆、溴甲烷、林丹、氯丹、三环锡、氟硅酸钠、乙拌磷、氧化乐果(氧乐果)、五氯硝基苯、水胺硫磷、五氯酚钠、丙线磷(益收宝)、薯瘟锡、双胍辛胺、草枯醚、杀螟威、氯化物、喹硫磷、高效磷、异丙磷、马甲磷、乐胺磷、速胺磷、叶胺磷、克线丹、克线磷、磷化锌、速灭威、磷化铝、氯化苦、溃疡净、普特丹、杀虫威、益舒宝、速蚧克、杀螟灭、(抗菌剂)、倍福明、三硫磷、阿维菌素(单剂)、顺式氰戊菊酯(来福灵)、毒菌锡、砒霜、地虫磷(大风雷)、杀扑磷、灭多威、乙酰甲胺磷、二四—D,以及国家规定禁止使用的其他农药。9 采收在规定的成熟采收期内,选晴天采摘。采用两剪法采果,从上到下,从外到内。果篮、果筐的内壁、内底需衬垫泡沫、塑料口袋等。采后分等分级存放,清除病虫果、伤果等,轻拿轻放。10 要求10.1 感官指标10.2 理化指标10.3 卫生指标单位:mg/㎏11 试验方法11.1 取样方法按GB/T规定执行。11.2 感官要求按GB/T规定执行。11.3 可溶性固形物按GB/T规定执行。11.4 总酸按GB/T规定执行。11.5 铅按GB.12规定执行。11.6 镉按GB/T.15规定执行。11.7 炔螨特按NY/T规定执行。11.8 多菌灵按GB/T.规定执行。11.9 吡虫啉按NY/T规定执行。12 检验规则12.1 组批同一产地、同批采收的丑柑作为一个检验批次。12.2 抽样按GB/T规定执行。12.3 型式检验型式检验是对产品进行全面考核,即对本标准规定的全部要求(指标)进行检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进行型式检验:a)前后两次抽样检验结果差异较大;b)因人为或自然因素使生产环境发生较大变化;c)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或主管部门提出型式检验要求。12.4 交收检验每批产品交收前,生产单位都应进行交收检验。交收检验内容包括感官、包装和标志,检验合格并附合格证方可交收。12.5 判定规则所检项目全部合格判为合格。若出现不合格项时,可加倍抽样复验,复验合格则判为该批产品合格;如仍有不合格项目,则判定该批产品为不合格。卫生指标不得复验。13 标志、包装、运输、贮藏13.1 标志13.1.1 产品标签应标注商标、品名、净重、生产商、产地、包装日期等内容。13.1.2 产品运输包装储运图示标志应符合GB/T的规定。13.1.3 企业经获准,可在其产品包装上使用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专用标志;不符合本标准的产品,其产品名称不得使用含有蒲江丑柑(包括连续或断开)的名称。13.2 包装包装物应安全卫生、无毒、无污染、无异味,包装材料应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有关标准和规定。13.3 运输13.3.1 做到快装、快运、快卸、轻拿轻放,严禁乱丢乱掷和日晒雨淋。13.3.2 运输工具应清洁、无异味,严禁与有毒有害物质混运。13.4 贮藏应贮藏在阴凉、干燥、清洁处或保鲜库。(规范性附录)蒲江丑柑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图白癜风最好的医院北京白癜风医院
转载请注明原文网址:http://www.chongqingzbc.com/gzl/gzl/13163737.html |